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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阳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4-04-23  /  浏览:5520 次  /  

    宁阳房产网讯: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进行公告。

    依用地单位申请,我局于2024年4月12日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东庄镇政府对宁阳经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临时用地项目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提出复垦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宁阳经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清洁供暖项目作为料场用地,用地批复面积为2.2666公顷,地类为旱地、农村道路,其中2.15608公顷土地已办理农专用(泰政土字[2022]79号)。复垦面积为0.11052公顷,复垦地类为旱地。

    建设单位为:宁阳经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为:泰安泰山新晨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阳经开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通过清除硬化路面,渣石清理,采坑平整,覆土等,全部复垦为旱地。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意见。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将请施工单位及时将复垦后的土地移交当地村委会或者土地使用人,以便加强后期管护。

    联系科室: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宁东分局


    联系方式:0538-5355736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9日


    来源:宁阳人民政府网站/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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