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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房产交易风险提示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5-24  /  浏览:2831 次  /  

    宁阳房产网讯:

    一、产权风险


    1.房产卖方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业主不一致的,即房产卖方无交易资格的。防范措施:签约时应查看卖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否与产权人名称一致。房产购买方签约前应要求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确认结果,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或造假等现象。


    2.房产由多人共有的,卖方未经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就将房屋登记出售的。防范措施:签约时应查看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有多个权利人的,必须要求全部权利人到场签字确认同意出售,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本人书写的同意出售证明与委托公证书。


    3.房产有贷款抵押尚未还清,卖房人需要用买房人的钱还贷解押的。防范措施:买房人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具体情况,并要求卖方出具购房款或购房定金收条(收据),严防卖方用于还房贷以外的其他用途,杜绝房产纠纷的发生。


    4.房产签约后被法院查封的。防范措施:签约前需要求经纪人协同业主查看档案有无查封情况。如担心签约完成后,过户之前被查封的,应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应写明“如遇法院查封,中介机构应当退还购买方已付的中介费,房产出售方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购买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买卖或转让的。如购买了此类房屋,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无法履行,不能保证购房人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购房人对不得转让或买卖的房屋应该有所了解,千万不能购买此类房屋。


    二、资金风险


    二手房产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未结清的情况。防范措施:买方在签约时要留有一定比例的尾款,避免过户后产生纠纷。


    三、房屋本身质量风险


    房屋本身可能会存在质量问题,应尽量找具备一定经验的朋友陪同看房,并在晚上、白天、雨后等时间段多次查看。也可向小区居民了解房屋有无特殊情况。


    四、签订合同的风险


    建议市民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产交易服务前,慎重选择中介机构,一定要选择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前仔细查看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防范交易风险。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监督机构: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电话:0538-5639026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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