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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NY-GC-20210111-01-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5334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186.9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5658.68平方米、储藏室车库建筑面积13416.28平方米、配套设施112.00平方。主要建设14栋5F(5+2)的住宅楼、配套用房、老年公寓及一期部分配套项目的完善、提升和改造(含一期三栋未建住宅楼)。
2.4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鹤山镇X035县道以东、赵家庄村以北、大汶河以南、皋山社区北侧。
2.5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5000.00万元。
2.6计划工期:单体建筑计划工期540日历天(配套工程等工期已包含在单体建筑总工期内),以监理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总承包内容(包括一期部分配套项目的完善、提升和改造,含一期三栋未建住宅楼及老年公寓),具体如下:
a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
2.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
3.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勘察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b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内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
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规划设计、修详规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公共区域简单装修工程(不含软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电气工程(强电、弱电)、通风工程、标志标识设计、室外与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老年公寓电梯、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
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成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修详规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3)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4)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5)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6)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7)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8)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9)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10)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c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管理,包括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塑钢门窗,防火门,入户门),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土建工程(含基坑内支撑拆除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老年公寓电梯、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公共区域简单装修(不含软装工程)、栏杆工程、标志标识、室外工程(小区道路、室外给排水管网等,不包括园林绿化)、小区内临水临电、有线电视等的施工。
2.负责办理临水临电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3.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8.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9.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
10.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