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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阳上班证明需要详细信息,不上班人员严控出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2-10  /  浏览:3236 次  /  

    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

    城乡居民出入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出入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复工复产的实际,现就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小区(村)人员出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小区(村)要彻底摸清实际居住人员信息,健全信息台账,要将县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上班证明信息纳入台账。因县内工作需要出入小区(村)的居民,凭身份证与居民信息台账核对,对信息核对无误、体温检测正常的快速放行。对不需上下班的居民仍要加强管理,严控出入。

    二、出入查验时,卡口人员维持好秩序,保持安全间隔距离,避免扎堆聚集。需出入登记的,须由值守人员统一办理,避免出入人员相互接触。

    三、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员工管理,严格如实开具上班证明,上班证明必须包含工作单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上班下班时间等信息。

    四、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人员,凭市、县两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行车证明和有效证件,可进入小区(村)督促检查工作,各小区(村)要予以配合。有关人员、车辆要按照要求做好防护和消毒。

    五、倡导小区(村)集中采购配送、居民网上采购等方式,满足居民正常生活需要。对农贸市场、超市、水果蔬菜店、直饮水取水点、指定口罩销售点等场所要加强管控、定时消杀,鼓励实行网络预约、错时购买,鼓励无接触配送,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

    六、属地及主管和包保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独居、留守老人及生活不便的人员的关心关爱,及时了解生活情况,采取代购代办等帮助措施,保障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活。

    七、因疫情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的居民小区(村)及重点群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控,不执行本通知规定。  


    宁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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