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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磅好消息!买房有望告别魔鬼公摊?住建部: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9-02-27  /  浏览:3089 次  /  

    公摊这个词没过多久就会火爆一次,这次“公摊”这个词又火起来了。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其中一项《住宅规范》中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之后立刻引来多方猜测,大家一直盼望取消公摊面积的事,是否即将成真?

    首先公摊面积是什么?公摊即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我们知道关于公摊的探讨,在2018年9月份达到了一个高潮,人民日报与新华社先后发表文章,对公摊面积的乱象进行了曝光与评论。

    人民日报《买100平房子只得70平,公摊面积"坑"有多深?》指出,公摊面积上存在三大乱象,有的开发商通过做大公摊面积,赚取钱财;有的开发商重复公摊、重复收钱;有的物业公司把业主的公摊面积拿去牟利。

    新华社《"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更是指出,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并认为,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不少党媒都指出,公摊面积的“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及服务收费争议由来已久。那么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呢?

    很多人认为公摊面积最早源自香港,然后传入内地,这个可能性倒是很大。因为,此前中国内地长期处于福利分房时代,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至今也不过20年,不可能是公摊面积的发明者。

    内地房地产的诸多制度都是来自香港,比如:土地招拍挂是1987年深圳从香港学过来,然后推广到全国各地的;1994年内地推行的预售制则脱胎自香港的卖楼花,而卖楼花是于1954年香港首创。过去香港的开发商卖房时确实是按建筑面积进行计价的,直到前几年才取消。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这么多年来买房时我们已经习惯了公摊面积,尽管每个人心里都有说不出的苦衷和委屈,但是好像也都无力改变现实。现在住建部的发声很大程度上是否代表,国家要切实变革公摊面积进入倒计时?那么这就意味着以后买房时房产证上的面积,就是套内面积。另外一些公摊费用也将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这也让购房者支付成本大大降低。

    可能有人会说了,即便是套内面积实行开来,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成本也会摊到购房者身上,所以很可能开发商会涨房价,这倒是有可能。以北京一套最近入市的商品房住宅为例,实际商品房住宅的套内面积是141平米,但增加公摊后就变成了173.7平米,多出了18%的面积公摊。而平均单价也从套内的10.8万变成了8.8万,降低了19%。

    让房价看似降低了,实际没有降低,给购房者造成价格较低的错觉。按照市场平均的得房率,基本如果按照套内计算,全国的房价相当于还要高20-25%。所以,也希望有关单位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当然啦,取消公摊面积的结果还不仅仅在于开发商会不会转嫁,更重要的是,开发商很难在公摊面积上大做手脚坑购房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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