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广告位
    • 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可申领救助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8-08-04  /  浏览:2822 次  /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凡是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通知还要求,市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开展救助工作,按照救助对象的一定比例进行检查,确保对象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及时。省厅将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核查,对各地上报人数不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省级补助资金。

    2018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有两点变化,一是根据省财政厅资金整合有关要求,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资金归并到临时救助资金中,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已于上年及今年初足额下拨,保障各地顺利开展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二是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整个办理流程均依托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提升民政救助工作信息化水平。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宁阳房产网
    宁阳房产网 客服QQ:928565408 宁阳房产网 www.ny521.cc 网站法律顾问:孙正兴律师
    网站客服QQ:928565408
    苏ICP备17038594号-3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