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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部长:到2020年提供租赁共有产权房供地将占新增量30%!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03-20  /  浏览:2315 次  /  

    [摘要] 3月17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公开表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是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方法,目前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12个试点城市已经成立51家国有租赁公司,所有的试点城市都已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租赁住房交易和管理服务平台。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孙颖妮)3月17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公开表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是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方法,目前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12个试点城市已经成立51家国有租赁公司,所有的试点城市都已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租赁住房交易和管理服务平台。预计到2020年,我国提供给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用地将占到增量的30%,北京中原地产市场部研究总监解读称,此处占增量的30%是指新增供应用地,而非住房。

    据悉,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王蒙徽介绍,住建部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主导提供给无房户的,比市场价要低,目前北京和上海开始试点,其他城市也已开始实施。

    相关专业人士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对于购买者有着严格要求,必须符合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标准才能够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这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买得起房,完善了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同时,共有产权住房对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缩小贫富差距有着重要意义,共有产权住房将商品房按照市场渠道进行分配,住房本身没有任何差异,不会由于住房环境不同而导致阶级分化,购房者之后能得到完全的产权也是一种投资的方式。此外,在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中,政府出资占有一定的住房产权,这部分资金具有收益性和流动性,以类似于租金的方式回收,回收的资金重新投入到共有产权住房体系中,这样循环利用资金避免了传统保障住房的建设资金,从而减少了政府财政负担。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2017年7月,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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