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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条严惩措施,31部门共同出击!房价或将提前下跌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07-29  /  浏览:2237 次  /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等31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出37条惩戒措施,对失信的房地产企业、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本文主要内容:
    31部门共同出击,37条惩戒措施强势来袭
    对于炒房,国家已采取这些措施
    我的前半生,楼市的“后半生” 都将这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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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部门共同出击,这些人以后将消失!
    洋洋洒洒37条惩戒措施,就像一张天罗地网,把失信的惩戒对象紧紧围住!
    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房地产领域开发经营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相关机构及人员等责任主体(以下简称惩戒对象)
    包括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统称失信房地产企业);
    2.失信房地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以下统称失信人员)。
    37项惩戒措施
    (一)依法限制或者禁止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
    1.限制取得政府供应的土地。
    2.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限制取得生产许可证。
    4.限制取得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选址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和“三同时”验收许可、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和设施验收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
    5.限制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的审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和保障资金。
    6.限制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7.从严审核企业债券的发行,从严审核发行公司债券,将惩戒对象的失信行为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单位公开转让审核参考。
    8.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
    10.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的投标活动。
    11.限制或者禁止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依法取消已获得的特许经营权。
    12.禁止惩戒对象在法定期限内担任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
    13.限制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4.限制招录(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5.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16.将惩戒对象的信用信息通报金融机构,作为其评级授信、信贷融资、管理和退出的重要参考依据。
    17.供纳税信用管理时审慎性参考。
    18.在审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时,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批的参考。
    19.依法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其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申请予以从严审核;对已成为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的予以关注。
    20.在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相关人员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事中事后监管中予以关注。
    21.限制其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执业;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
    22.在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予以关注。
    23.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停止执行惩戒对象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申请不予批准
    24.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支持。
    25.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
    (三)在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评先表彰等工作中,对惩戒对象予以限制和约束
    26.将惩戒对象失信行为作为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7.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文明单位”、“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在失信行为发生后获得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四)其他惩戒措施
    28.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惩戒对象的失信行为。
    29.推动各保险机构将惩戒对象的失信记录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参考。
    30.负有市场监管职能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惩戒对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
    31.作为选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伙伴的参考。
    (五)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日常行政监管监察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针对惩戒对象制定并落实以下措施。
    32.加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
    33.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
    34.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强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5.暂停其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审,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依法依规对其资质作撤销或降级处理;
    36.依法对惩戒对象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37.发现有新的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从重处罚。
    看你还敢发布虚假广告!看你还敢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看你还敢违规预售、捂盘惜售!看你还敢哄抬房价、煽动消费者购房!
    你如果还敢,那你就准备挨千刀:限制你买地、限制你融资、限制你招投标,更也别想有政策性资金支持了,还要给你开展览,让你没脸立足、无处容身!
    不来些大杀招,不知道国家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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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的历史性转折点已经到来!
     
    从去年开始,国家开始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以及酝酿建立“长效机制”。刚开始,很多人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楼市调控。
    但是,他们想错了。
    狂风暴雨已经袭来!
    雄安新区的出现,是第一个重磅炸弹。今年4月份,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国平曾表示,雄安新区一定要考虑以建廉租房、公租房和单位自建房为主。河北省常务副省长袁桐利接受新华社专访时也说,要要研究制定适合新区发展需要的住房保障体系,严格限制商品房开发。
    随后,厦门开启了限售的先例,二三十个城市跟进。在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追溯性限售”。也就是说,不仅仅新政颁布后买的商品房被限售,此前一两年买的也被限售。
    再往后,100%的自持项目开始在土地拍卖市场上出现,直到上海直接把转让的土地性质定位为“租赁住房”。
    前两天,上海又传来大消息:两块“租赁用地”以超低价(低于6000)转让给了上海市的两家区属国有企业!楼面价破6000,地价暴跌了80%,以前匪夷所思的事情,确确实实在我们眼皮底下发生了!
    近日,住建部表示,将通过立法推动租售同权,逐步实现租房和购房在各个方面的权利平等。这席话一出,迅速激起千层浪,因为这意味着租购同权改革终于要全面开展了。
    先前许多媒体猜测,广州实行租购同权后,会有许多城市陆续跟进。现在看来,无论其他城市跟不跟随,一旦住建部立法明确租购同权,全国所有城市都将产生租购同权的效果。
    一阵一阵的惊雷滚过,反复陈述一个声音:住房的历史性转折点已经到来!
    下一步,国家必将切实开始落实房地产是用来居住,而不是炒作的属性。中国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大概率是新加坡模式,就是政府提供大量的长租房,同时开发商提供高价商品房,两者并举。
    多炮齐发,可以断言,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高暴利时代已经过去了,楼市的黄金时代,已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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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市的“后半生”将这样走
    随着调控真政策的层层加码与货币环境全面收紧,楼市下一步会如何走呢?
    相关人士预计,一二线热点城市信贷政策进一步收紧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看来,本轮房地产调控的前半段,起关键作用的是部分热点地区的限购、限价、限贷、限转售等房地产政策。而未来半年,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将转变为货币信贷与流动性紧缩,而这属于房地产业的外部环境!
     
    业内人士表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升,再加以前这些“五限”政策,首先使得住房投资炒作者不仅没有意愿再进入房地产市场,而且也会让他们感觉到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成本上升和杠杆率下降而不敢及没有能力再进入房地产市场。
    如果住房投资炒作者不敢也没有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那么先进入者所持有的住房想交易出去已经没有了接盘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只要些许下跌,那么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上涨预期立即会出现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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