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广告位
    • 私建阳光房成小区管理难题 业主可立公约自治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3-08-19  /  浏览:1656 次  /  

      一把椅子,几个盆栽,伴着午后阳光,喝茶、看报……透亮的阳光房内,充满情趣。几乎在每个小区都有这样的场景。“从众”让阳光房层出不穷;“不搭就亏”和“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心态,更是让加盖阳光房的行为愈演愈烈。近日,记者走访了海淀、朝阳、大兴等区部分小区发现,随着阳光房的不断增多,其带来的破坏小区整体风格、引发邻里纠纷等问题也在增多,如何对其进行规范和有效管理成了物业及执法部门的头疼事。

      案例1

      海淀枫丹丽舍小区

      别墅搭建阳光房影响邻居物业表示有心无力管不了

      枫丹丽舍小区北17号楼业主王女士说,小区中央位置有几栋联排别墅。今年4月,其中位于她家东侧的邻居开始装修,搭建钢结构阳光房。“别处私建都在楼顶,他们直接在大门口建。”王女士说,邻居搭建的阳光房直接向西扩到了她家窗户前。“阳光房正好对着我家窗户。以后我们的私密性、安全感以及采光和观景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为此,她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施工方总是采取“游击式”施工,让人无计可施,她只能看着阳光房一天天成型。“业主始终不出现,只有几个装修室内的工人在屋里干装修的活儿,建阳光房的工人我都很少能见着。”

      7月31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该小区楼层最高为5层,多数住户都对房屋进行了改建。联排别墅单元门前有两根圆形柱子,有的业主将门前柱子区域封闭为走廊,有的将楼顶露台封闭成阳光房。王女士所说的业主家,在门前和楼顶分别加盖了阳光房,阳光房整体结构已基本搭建完毕,钢结构外形呈黑色。8月4日,阳光房钢结构被粉刷成纯白色。8月8日,该别墅门前两根柱子被拆除。

      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知道该楼所建阳光房为私搭乱建,但是物业对此“有心无力”。

      该负责人介绍,枫丹丽舍小区建成于2000年。2006年8月,他们公司通过招投标形式接手枫丹丽舍小区。物业进入时,小区一层住户已有很大部分存在私搭乱建现象。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小区内存在的私建均为违建。物业发现后均进行过制止劝说,但业主们不予理睬。

      至于17号楼私建阳光房一事,物业发现后,多次予以劝阻无效。早在今年4月初,物业还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停工恢复别墅原貌。时至今日,违建仍在继续。该负责人说,“我们真的已经无能为力了。”

      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西三旗城管分队一工作人员说,他们会派队员前去查看,发现违建施工人员,将对其进行制止。

      案例 2

      大兴绿林苑小区

      顶层盖阳光房为防雨隔热城管称确认违建手续繁琐

      大兴区绿林苑小区于2001年入住,共有21栋高6层的居民楼。自2002年起,居民楼楼顶开始有阳光房出现,随后逐渐增多。近日,记者走访该小区发现,21栋楼中有16栋楼的顶层住户搭建了阳光房。从外部看,这些加盖房普遍使用的是玻璃材质,原本的楼体外形被改得面目全非。

      “顶层住户遇到下雨天容易漏水,加盖阳光房以后就省事了。”顶层居民李先生说,其实大家加盖阳光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住在6楼的居民,夏天不但热,汛期还容易漏雨,搭建阳光房既能隔热又能防雨。另外,入住小区前,开发商承诺过可以在楼顶加盖房子。“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多数底层业主担心,顶层的阳光房会影响整个房屋构造,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

      对此,该小区京南物业工作人员说,业主开搭阳光房时,物业曾多次予以制止,但没有任何效果。“城管也来了无数次。每次执法人员一来,施工就停,可城管一走,人家马上开工。”

      西红门城管分队工作人员说,关于小区违建的管理问题,需要经过较为繁琐的步骤才能确认是否属于违建,并执行强制拆除。他们首先得调查取证,接着联系业主跟其讲明相关的条例,并将情况上报给大队,转而递交给规划委,出具相关文件才能证明是违建。最后再通知业主在3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如果对方没有行动的话,城管部门再上报给区政府的法制办,得到同意后才能对违建房屋进行强拆。成功拆除阳光房的案例也有,但为数不多。拆阳光房首先要进入业主家里,往往这一关就很难迈过。另外,对搭在高层楼顶的阳光房,拆除起来还有风险。拆除时,不仅要考虑到房屋外观和使用,还要保证工人的安全。

      案例 3

      朝阳格林莱雅小区

      高楼一层现“联排阳光房”居民盼相关部门严格执法

      朝阳区格林莱雅小区有5栋楼。4号楼一层近半数单元都已加盖了阳光房。在5号楼一层,记者看到,总共8户居民,其中有7户进行了加盖,俨然形成了“联排阳光房”。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多数阳光房内都放有桌子、床等家居用品。

      家住5号楼二层的王女士说,第一户违建阳光房出现时,物业和城管部门曾多次劝阻,但没有效果。此后,阳光房陆续出现,于是有了现在的“联排阳光房”。

      “底层建阳光房,受影响最大的是二层居民。”王女士说,底层的阳光房给小偷爬向二楼提供了方便。出于安全考虑,她不得不紧闭窗户。原来在窗口低头可见绿化美景,如今看到的却是光秃秃的玻璃。“在光线强的天气里,玻璃还反光,特别刺眼。”

      王女士说,一层占地加盖阳光房明显属于私搭乱建行为,政府也有相关政策,大家就应该遵守相应法律法规。格林莱雅小区附近的小区也出现过私建阳光房的情况,但后来一律都被强拆。“希望执法部门公平对待我们小区。”

      对此,朝阳区城管分队工作人员称,格林莱雅小区的阳光房情况目前仍在立案调查中。因房屋的违建确认不是单方面的,须经过多部门的认证。

      其他问题

      装修良莠不齐恐留安全隐患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随着各小区搭建阳光房愈演愈烈,除了常引发邻里矛盾,其本身的一些问题也浮出水面。

      朝阳区慧谷阳光小区一位居民说,他家刚建好阳光房时,感觉非常好,但随着天气转热,阳光房就会变成“桑拿房”。昌平区流星花园小区一居民说,刮大风时,楼顶的阳光房很容易被吹坏。“随便一个结构部件掉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某装饰公司负责人说,出于安全考虑,专业公司装修一般不改动房屋构造。装饰公司的水平良莠不齐,业主请他们搭建的阳光房大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常见的阳光房是用铝合金做架子,其余部分为玻璃,两者间再由玻璃胶密封固定。“遇到极端天气,脆弱的玻璃房是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

      律师说法

      一碗水端不平后期注定棘手

      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说,执法部门在处理阳光房等违章建筑问题时,容易和业主发生冲突。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出于和谐安全方面考虑,执法部门通常会采取一定的回避态度。对阳光房等违建在执行时,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处。

      与私搭乱建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不缺失。在小区内建房,首先要有规划部门的批准。一般的阳光房,都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盖起来的,多数都是违建。比如在楼顶加盖阳光房,因商品房的高度早已预先规划好,再加高肯定是违规操作。

      处理违建阳光房,遏制苗头非常重要,其次要公平公正地执法。开始一碗水端不平,后期注定会是一个棘手问题。无论如何,作为执法部门,在监管方面还是应当加强力度。对已经形成的违法建筑,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拆除,遇到繁琐的相关情况,其他相关部门也应积极配合解决。

      专家说法

      业主可立公约形成有效自治

      社区专家舒可心说,如何解决阳光房的问题,政府方面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延续行政管理制并加强行政管理。但这样做,财政成本会越来越高。二是进行社会建设,让社会进行自我调节。但是,如果小区出现违建问题就让业主去投诉的话,法院的任务会非常重。实际上,居民出于邻里关系考虑一般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和邻居打官司。

      所以说,违建阳光房最好由第三方解决。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小区里到底让不让建阳光房。如果一致通过,那就是可以建。反之,如果大伙都认为不该建阳光房,那就不能建。此时,就应该建立非常严格的业主公约,同时赋予物业公司相应的权力。赋予物业权力之前,一定要由所有业主共同支付物业相应的费用。最后,由物业公司处理违约的业主。当然,业主公约上要明确写明具体的处理办法。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宁阳房产网
    宁阳房产网 客服QQ:928565408 宁阳房产网 www.ny521.cc 网站法律顾问:孙正兴律师
    网站客服QQ:928565408
    苏ICP备17038594号-3
    回顶部